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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鲁英)

发布日期:2025-05-0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鲁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任职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权,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以审慎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本人于2024年5月20日换届后担任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鲁英,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任集美大学副教授,从事经济法、知识产权管理的教学研究工作,并担任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积极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经过客观谨慎地思考,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郑鲁英

9

2

7

0

0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其组成人员事项。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2次,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等事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参与所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承诺、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重点对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对各类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024年任期内,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线上会议或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监管政策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从本人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与观点。除了公司治理常规事务外,本人还对公司重要子公司东山腾新、连江生产基地、厦门电商直播基地等都进行现场调研和高管访谈,了解生产经营、人员状况和机会与困难。2024年度已完成了法定的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要求。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让公司保持合规状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及时关注有关关联交易的监管规定,重点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对公司关联交易是否客观、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独立判断,督促公司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进行。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出现不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任期内,未出现上市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任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定期报告,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变更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期内,在公司的支持下本人始终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公正的态度和专业的素养,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深入研究公司的业务和发展战略,平时也注意随时通过网络搜集公司的各种媒体报道与舆情,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的想法与动态,并积极、及时向公司进行询问和建议;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有效沟通,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等会议的各项议案,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运作水平。同时,本人积极通过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培训专题以及公司组织的再培训,深入领会独董制度改革的新要求,不断与时俱进,并坚持公司的合规底线和进行法律方面的专业提醒与监督,促进公司提升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将继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我所积累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全力以赴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继续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专业支撑,以更敏锐的眼光和更深入的思考,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贡献全部的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郑鲁英

2025年4月26日